01 党的十七大
2007年10月15日至2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胡锦涛作题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的报告。
大会对改革开放的宝贵经验作了“十个结合”的精辟概括,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基本内涵,首次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概念并作了概括。大会强调,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大会对科学发展观的时代背景、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阐述。
大会深刻分析国际国内形势发展变化和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发展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征,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全面部署,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五个方面提出新要求。与党的十六大确定的到2020年奋斗目标相比较,这些新要求既与之相衔接,保持了目标的连续性,又根据新的情况和条件进行了充实,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更全面、内涵更丰富、要求更具体。特别是根据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实际,调整了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到2020年力争实现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两番的经济增长目标,提出“实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到二〇二〇年比二〇〇〇年翻两番”的更高要求。这些新要求深刻反映了党的执政治国理念的新发展,集中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和基本精神。
大会审议通过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党章修正案增写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内容,体现了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此外,还增写了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以利于加强党内监督、促进反腐倡廉工作;增写了党的干部要树立正确政绩观,作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的要求;增加了推进党务公开、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等方面的新规定。
大会选举产生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十七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李长春、习近平、李克强、贺国强、周永康为中央政治局常委,胡锦涛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决定胡锦涛为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批准贺国强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0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概括提出
创造性地提出并深刻阐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二次飞跃的理论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党的十七大的重大理论贡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党在领导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党的十七大首次概括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这个理论体系,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凝结了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带领人民不懈探索实践的智慧和心血,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党最可宝贵的政治和精神财富,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大会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不断发展的开放的理论体系,必须倍加珍惜、长期坚持和不断发展。
大会指出,科学发展观是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总结我国发展实践,借鉴国外发展经验,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提出来的。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在新的发展阶段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大会认为,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重大创新成果,决定将这一成果写入党章。党章明确规定: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