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科学发展观的提出
正当各地区各部门围绕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大力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的时候,我国遭遇了一场突如其来的非典型性肺炎(简称“非典”)疫情。
2003年2月中下旬,非典疫情在广东局部地区流行,3月上旬在华北地区传播和蔓延,4月中下旬波及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非典疫情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严重冲击。党中央、国务院坚持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及时作出坚持一手抓防治工作这件大事不放松,一手抓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齐心协力夺取抗击非典和促进发展双胜利的重大决策。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大力弘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团结互助、和衷共济,迎难而上、敢于胜利的精神,举国上下紧急动员,坚持群防群控,携手共克时艰,有效控制了非典疫情,保持了经济较快增长。6月,世界卫生组织宣布解除对北京的旅行警告。我国抗击非典取得阶段性重大胜利。
抗击非典的胜利,充分显示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越性。同时,非典的发生和蔓延,也暴露出我国在经历了一个经济高速发展阶段之后,存在发展不够协调、公共卫生事业发展滞后、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不健全等新矛盾新问题,这进一步引发了党中央对新形势下中国发展问题的深入思考。“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这一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历史地摆到了中国共产党人面前。
2003年8月底9月初,胡锦涛在江西考察时提出“科学发展观”概念,指出要牢固树立协调发展、全面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第一次在党的正式文件中完整地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强调“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2004年3月10日,胡锦涛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对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基本要求和指导意义作了全面阐述。他指出,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全面发展,就是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协调发展,就是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推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协调,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可持续发展,就是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证一代接一代地永续发展。
科学发展观,是党中央对20多年改革开放实践的经验总结,是战胜非典疫情的重要启示,也是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科学发展观提出以后,在实践中不断得到丰富和完善,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02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四大以来的奋斗探索,我国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有诸多不完善的地方,需要进一步改革。
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进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等重大政策措施。《决定》标志着我们党对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的认识进一步深化,把握和运用市场经济规律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按照全会的部署,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稳步推进。
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是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方面。中央、省、市三级相继成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改变过去政府直接管理企业的职能,以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得到落实。按照《决定》提出的要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的要求,通过规范上市、中外合资、相互参股、兼并收购等多种途径,不断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改革后,涌现出一批能够把握市场机遇、应对国际市场挑战的新型国有企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力量,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明显增强。
在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同时,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2005年2月,国务院出台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金融服务业等领域,鼓励参与国有企业重组。随着政策环境不断改善,非公企业得以迅速发展,这一时期创造的产值超过了国内生产总值的一半,上缴国家的税收比重不断增加,在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和活跃市场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在改革持续和深化的过程中,党和政府针对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货币信贷投放过多、外贸顺差过大等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大宏观调控力度。2003年以后,中央提出必须严把土地、信贷两个闸门,将土地等资源政策作为宏观调控手段。由于措施及时,从2004年第二季度起经济缓慢降温,部分行业投资过快增长势头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
在加强宏观调控的同时,党中央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提出新的发展方针。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新要求。又好又快发展,强调既要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防止大起大落,又要坚持好中求快,注重优化结构,努力提高质量和效益。指导经济发展的方针,从持续使用多年的“又快又好”到“又好又快”,虽只是“好”与“快”顺序的调整,却体现了科学发展的本质要求。
党中央通过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以及宏观调控的有效实施、指导方针的适时调整,使经济运行中的一些突出矛盾得到缓解,国民经济保持了增长较快、结构趋优、效益提高的良好态势,没有出现大的起落。到2007年,我国经济总量上升到世界第四位,进出口总额上升到世界第三位。
03 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目标
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的目标。进入新世纪,面对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党中央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出发,准确把握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客观分析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目标。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在阐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时,提出了实现社会更加和谐的要求。2004年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确定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
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决定》强调,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决定》还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策措施。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目标的提出,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增加了“社会建设”这一重要方面,从而由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扩展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
04 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
区域、城乡发展不平衡,是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科学发展观提出后,党中央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统筹区域、城乡发展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
西部大开发战略在世纪之交实施后,按照中央提出的重点先行、适当超前的方针,着力加强西部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展开了西电东送、西气东输、青藏铁路等标志性工程建设。青藏铁路被称为“离天最近的铁路”,全体参建人员在恶劣的自然条件下,克服常年冻土、高寒缺氧、生态脆弱三大世界性工程技术难题,建成了世界上海拔最高、线路最长的高原铁路,创造了人类铁路建设史上的奇迹。2006年7月1日,全长1956公里的青藏铁路全线通车,结束了西藏不通铁路的历史,有力推动了雪域高原的跨越式发展和各族人民生活的改善,成为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输氧线”。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使西部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呈现新的局面。
在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同时,党中央着眼于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相继作出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等重大决策,形成并丰富了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东北地区通过实施工业结构调整重大项目,大庆油田、中国一汽等一批重点企业技术水平有了显著提高,自主创新和先进制造能力不断增强,辽宁阜新等一批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中部地区在中央的支持下全力实现崛起,一批具有竞争力的优势产业和产品不断涌现,城市群、城市带和城市圈加快形成,承东启西的区位优势进一步凸显。国家批准上海浦东新区和天津滨海新区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积极推动长江三角洲、台湾海峡西岸等重点地区的开发开放。东部地区抓住区位优势和先发优势,努力实现率先发展,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三大都市圈始终保持我国经济发展的“三大引擎”地位。
统筹城乡发展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另一个重要任务。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深刻分析一些国家工业化发展历程,明确提出“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即“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中央认为,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在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努力增加农民收入。从2004年起,中央每年都印发有关“三农”问题的“一号文件”。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任务,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了部署。
党和政府还采取一系列重大措施,切实减轻农民负担。201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由此,国家不再针对农业单独征税,一个在我国存在2000年的古老税种宣告终结。附加在农业税上的一系列地方性收费也一并取消。农业税及各种附加收费的取消,根本性地扭转了农民负担过重的状况,给亿万农民带来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河北省灵寿县青廉村农民王三妮自掏腰包铸成“告别田赋鼎”,用特殊的方式表达对取消农业税的喜悦心情,让子孙后代永远铭记这一历史性举措。
国家还进行了包括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在内的农村综合改革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伟大进程中,农村改革发展揭开了新的篇章。
05 “十五”计划的完成和“十一五”规划的制定
世纪之交,西方国家一些人鼓噪所谓“中国经济崩溃论”。然而,事实证明,中国经济不仅没有崩溃,而且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十五”计划的五年中,我国摆脱亚洲金融危机带来的冲击,又成功战胜非典疫情和重大自然灾害,从容应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新变化,不失时机推进改革开放、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保持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生产力、综合国力都迈上一个新台阶。2001年至2005年五年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57.3%,年均增长9.5%。人民生活明显改善,老百姓住房条件大为改观,汽车迅速进入普通家庭,人们的旅游消费大大增加,不仅国内黄金周假日消费红红火火,而且越来越多的人走出国门,足迹遍及世界各地。
“十五”期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突破1000美元,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一个关键时期。随着“十五”计划的完成,党中央深入研究和把握这一时期我国发展呈现出来的一系列重要阶段性特征,高度重视存在的挑战和风险,努力通过制定“十一五”规划加以克服和应对。
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建议》的鲜明特点是强调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把科学发展观贯穿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过程。《建议》有两个突出亮点:一个是强调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的基础上,实现2010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这个人均指标比以前提出的国内生产总值翻一番的目标更高了;另一个是首次将能源消耗纳入目标体系,提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2006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既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相衔接,又反映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和阶段性特征。“十一五”规划还第一次将延续50多年的“计划”改为“规划”,这一字之差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中长期规划的功能定位,反映了我国发展理念、经济体制、政府职能的重大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