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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学院档案馆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2015-03-12 15:38  

 

    档案库房是保存学校档案的基地。为了确保档案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的寿命,加强库房的科学管理,有效地提供档案信息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各项管理活动及社会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档案库房设专人管理,非档案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第二条  库房应布局合理美观,案卷排列科学整齐,便于提卷利用。

    第三条  档案库房内除档案资料、档案装具和为保证档案安全配置的各种设备外,不得存放或堆积任何物品。

    第四条  利用现有设备进行温湿度的调节并做好温湿度情况记录,确保档案安全。

    第五条  建立、健全库房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防强光等“八防”措施,以及防虫、防霉药物的更换工作。

    第六条  保持库房清洁,做好一周一次小扫、一月一次大扫和每天库房的通风换气工作。

    第七条  库房门窗和档案装具必须坚固,每天下班前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锁好档案箱柜。

    第八条  对库房内配置的各类设备分别按其要求定期检查、更换。

    第九条  对库存档案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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